尺寸注法(GB/T 4458.42003)

线

曲线轮廓  当表示曲线轮廓上各点的坐标时可将尺寸线或其延长线作为尺寸界线(1、图2)

b2d1d11d

1                            图2

图中方框中的尺寸表示理论正确尺寸测量时由工艺装备的精度或手工调整的精度来保证

光滑过渡处  尺寸界线一般应与尺寸线垂直必要时才允许倾斜。在光滑过渡处标注尺寸时必须用细实线将轮廓线延长从它们的交点处引出尺寸界线(3、图4)

b2d1d11e

3                      图4

角度、弦长、弧长  标注角度的尺寸界限应沿径向引出(5)标注弦长的尺寸界线应平行于该弦的垂直平分线(6)标注弧长的尺寸界线应平行于该弧所对圆心角的平分线(7)当弧度较大时可沿径向引出(8)。表示弧长的尺寸数字旁加注符号“b2d1d11w4

b2d1d11f

5       图6      图7         图8

线

尺寸线及其终端  尺寸线用细实线绘制其终端可以有两种形式即箭头和斜线。当尺寸线与尺寸界线相互垂直时同一张图样中只能采用一种尺寸线终端的形式。机械图样中一般采用箭头作为尺寸线的终端。标注线性尺寸时尺寸线应与所标注的线段平行。尺寸线不能用其他图线代替一般也不得与其他图线重合或画在其延长线上。尺寸线的终端采用斜线形式时尺寸线与尺寸界线应相互垂直(9)

b2d1d11g

9

直径与半径  圆的直径和圆弧半径的注法见图10。当圆弧的半径过大或在图纸范围内无法标出其圆心位置时可按图11的形式标注。若不需要标出其圆心时可按图12的形式标注

B2D1D11H1

10

B2D1D11H2

11                           图12

角度  标注角度时尺寸线应画成圆弧其圆心是该角的顶点

对称机件  当对称机件的图形只画出一半或略大于一半时尺寸线应略超过对称中心线或断裂处的边界此时仅在尺寸线的一端画出箭头(13、图14)

b2d1d11i

  图13                      图14

小尺寸的标注  在没有足够的位置画箭头或注写数字时可按图15的形式标注此时允许用圆点或斜线代替箭头

B2D1D11J

15

线性尺寸数字  线性尺寸的数字一般应注写在尺寸线的上方也允许注写在尺寸线的中断处(16)。线性尺寸数字的方向有以下两种注写方法:一般应采用图17所示的方向注写并尽可能避免在图示30°范围内标注尺寸当无法避免时可按图18的形式标注在不致引起误解时也允许采用如图19、图20所示的方法标注。非水平方向的尺寸其数字可水平地注写在尺寸线的中断处。在一张图样中应尽可能采用同一种方法

b2d1d11k

16

b2d1d11l1

17                图18

b2d1d11l2

19                   图20

角度数字  角度数字一律写成水平方向一般注写在尺寸线的中断处(21)必要时也可按(22)形式标注

 

b2d1d11m

21             图22

尺寸数字不可被任何图线所通过否则应将该图线断开(23)

b2d1d11n

23

直径、半径、球面  标注直径时应在尺寸数字前加注符号“f 标注半径时应在尺寸数字前加注符号“R标注球面的直径或半径时应在符号“f ”或“R”前再加注符号“S”。对于螺钉、铆钉的头部(包括螺杆)的端部以及手柄的端部在不致引起误解的情况下可省略符号“S(24)

b2d1d11o

24

参考尺寸  标注参考尺寸时应将尺寸数字加上括号(25)

b2d1d11p

25

弧长  标注弧长时应在尺寸数字的左方加注符号“b2d1d11w4(7)

剖面为正方形结构  标注剖面为正方形结构的尺寸时可在正方形边长尺寸数字前加注符号“□(26、图27)或用“B×B(B为正方形的对边距离)(28、图29)

b2d1d11q

26              图27           图28             29

厚度  标注板状零件的厚度时可在尺寸数字前加注符号“t(30)

 

b2d1d11r

30

 

半径尺寸有特殊要求  当需要指明半径尺寸是由其他尺寸所确定时应用尺寸线和符号“R”标出但不要注写尺寸数字(31)

b2d1d11s

31

斜度和锥度  斜度注法如图32所示锥度注法如图33所示

B2D1D11T1

32

B2D1D11T2

33

倒角  45°的倒角可按图34的形式标注45°的倒角应按图35的形式标注

b2d1d11u

34

b2d1d11v

35

尺寸的简化注法按GB/T 16675.2

标注尺寸的符号及缩写词

 

序号

符号及缩写词

序号

符号及缩写词

 

 

含义

现行

曾用

含义

现行

曾用

 

 

1

直径

f

(未变)

9

深度

b2d1d11w1

 

 

2

半径

R

(未变)

10

沉孔或锪平

b2d1d11w2

沉孔、锪平

 

 

3

球直径

Sf

f

11

埋头孔

b2d1d11w3

沉孔

 

 

4

球半径

SR

R

12

弧长

b2d1d11w4

(仅变注法)

 

 

5

厚度

t

δ

13

斜度

b2d1d11w5

(未变)

 

 

6

均布

EQS

均布

14

锥度

b2d1d11w6

(仅变注法)

 

 

7

45°

C

l×45°

15

展开长

b2d1d11w7

新增

 

 

8

正方形

(未变)

16

型材截面形状

新:GB/T 4656.12000

旧:GB/T 4656—1984

 

GB/T 4458.42003附录规定的上述标注尺寸的符号及缩写词与GB/T 16675.21996的规定一致仅增加了“展开长”和“型材截面形状”符号。另外GB/T 16675.21996的规定中有“关联作用”符号和“分割作用”符号见表应用举例及与曾用表示方法的对照

未定义形状边的注法  需要确切地指定边的形状和给出极限尺寸要求时应按GB/T 19096进行标注